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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旬老太蝸居垃圾池 法官判不孝兒親身體驗
八旬老太蝸居垃圾池 法官判不孝兒親身體驗
2014年5月5日,離母親節只有6天,可徐州鄭集鎮付沃村的金老太依然住在垃圾池內,鋪着破爛的棉被,地上的饅頭,就是晚餐。傍晚,法官陳魏第18次前來,現場判三兒子金安(化名)在垃圾池親身感受一下。最後,金老太被兒子安置在”新家”一個透風的倉庫,兒子住在小樓裡。
古語有云:「養兒防老,積穀防飢」,這句話現今香港社會在還可以嗎?
回想自己的經歷,我是50後的。六七十年代的年青人所受的教育,着重書本智識,亦注重德育啟蒙,所以當時大部份年青人都懂得尊師重道,謙恭有禮,恭敬尊長,孝順父母,一般都會把賺到的金錢與父系家庭分擔責任,所以那時的長者真的老有所依,若他們多生幾個子女,撫育成才,讓他們踏足社會後,真是達到「養兒防老」的意義。
但到了八九十年代後的社會,功利主義,物質生活遠勝德育的陪訓。年青人急功近利,尊師重道的精神,隨時光消逝而淹沒;讓坐,敬老,謙恭的態度已乏善可陳,對大家庭制度責任分擔的觀念已漸漸模糊,年青人只着重自我的想法,羽翼未豐想離巢遠去。
他們在思想、行為意識上對供養父母的觀念乏善可陳,再者年青人在現實生活中如工資低、生活指數高,百物騰貴,尤其是住房的開銷,他們的收入除了供自己的消費外,所餘無幾。他們或想盡一點心意也顯得「力不從心」,作為他們父母若不用為子女分擔費用,就值得慶賀了。
因此我們要「自求多福,積穀防飢」,在我們有生之年及仍有能力工作時儲備一些積蓄,必需「適者生存」,待年老無依時還可以有尊嚴地生活。若求「養兒防老」,也需要按社會潮流作出修改,子女供養只不過後備而矣;「積穀防飢」才是我們未來生活的座右銘,要做足準備功夫,所謂:「宜未雨而綢繆,無臨渴而掘井」,我們的未來仍需靠自己的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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